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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办税”开始实施

2004-4-9 8:46 济南日报·赵英明 王浩 蒋宝铸 【 】【打印】【我要纠错
  即日起,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现“同城办税”,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税。

  首批推行“同城办税”的业务范围主要有:“小规模企业同城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同城购票”。

  受防伪税控软件及管理的限制,目前一般纳税人的认证、报税及金税卡发行和发票发售工作尚难以实现同城办理。普通发票的票种核定、票种变更、版位升级、发票缴销、增加用量、预储票款等业务仍在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暂不实行同城受理,个体工商户待相关软件完成后才能实行同城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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