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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口退税程序简化 不再报外经贸部门审核

2004-8-23 8:31 来自:新快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从现在起,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决定出口企业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前,不再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州市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可直接向其主管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记者 杜宝仪 通讯员 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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