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8月1日起个体业户可到哈市各邮政储蓄网点交税

2003-7-19 8:50 黑龙江晨报·陈日君 【 】【打印】【我要纠错
  为了推进“税银一体化”工作进程,哈市邮局与哈市地税部门积极协作。从8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交纳地税可以直接到全市各邮政储蓄网点办理。

  据了解,此次通过邮政部门代收的地税主要是针对餐饮、服装、日用百货等个体工商户,其中交纳的地税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产税等,共计10项税种。纳税人可直接到哈市区(包括12市县)的所有邮政储蓄网点办理交纳地税业务。

  据介绍,纳税人在与税务部门达成协议后,可在邮政储蓄通存通兑网点开立活期储蓄帐户,申办纳税储蓄卡,由税务部门每月将纳税人应缴税费及有关信息通知邮储方,在法定纳税申报期内,由邮储方在其帐户中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款自动扣款。同时,纳税人存折余额不足时,可持现金办理交税业务,纳税人只需提供“税务管理编码”和纳税人姓名等信息,储蓄员将调出纳税人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即可办理纳税业务。
相关热词: 哈尔滨 邮政储蓄 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