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了半年的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将于7月1日起开始实行。以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试点为标志,10年来动作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就此拉开了序幕。最新国内·国际金融焦点和专家分析请查阅中国金融网《行长经理内参》
实际上,自2003年10月底,中央出台《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之后,东北地区先行试点工作就在紧锣密鼓准备中。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在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意味着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
此次在东北三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八个行业主要是: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对这八个行业新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企业纳税额的降低,企业不仅省了钱,也放开了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的束缚。据测算,在生产型增值税下,企业的税收负担要比在消费型增值税下高出6个百分点。增值税转型可望给东北企业减负100多亿元。这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而利润渐薄的东北老工业企业,无疑是一大利好。
逐步施行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在东北地区先行试点,是今年三大方向性的措施之一。但由于形势的变化始料不及,原定于4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转型东北试点改革至今也没有出台,原因之一,就是中国经济呈现过热的征兆,而税改就是减免税,减免税与抑制局部过热的关系需要协调。在此情况下,增值税如进行转型改革,进一步促进企业投资,势必和当前宏观调控的方向形成冲突,并可能放大这一冲突。因此,改革的步骤有所放缓。
区域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而振兴东北,第一位的任务是激发老工业企业的活力。由于历史原因,东北地区老工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很少积累留存收益,很多企业负债率过高,甚至资不抵债。要振兴,首先就要减债卸负,轻装上阵。中央“11号文件”宣布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扶持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减债卸负、税收支持的政策。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鼓励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专家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将大大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成本,有利于鼓励投资,促进企业发展。东北地区率先实现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将使这一地区在吸引投资方面首先受益。
实行由生产型向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可谓意义重大。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从财政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虽然在短期内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和国内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刺激投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随之逐渐增长。从管理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是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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