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范收执法及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日前,甘肃省地税局制定了8项措施。
这8项措施分别为:坚决禁止税务职员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行 为;严禁地税机关以出书和举办(合办)培训等方式巧立名目乱摊派、乱收费;严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和强行摊派报刊的行为;严禁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严禁地税人员向纳税人借钱和解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对纳人普遍关心的事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强明察暗访等形式的督察检查工作。切实提高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健全承诺服务制、首问责任制,建立纳税人服务满意度测评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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