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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注有关出口退税的三大问题

2003-11-5 9:2 消费日报·王文 【 】【打印】【我要纠错
  一、25%的地方退税额如何获得保障?

  从明年起,出口退税额由中央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企业关心到底地方的这25%具有多大的保证性?业内人士指出,这25%需以地方的财政情况为依托,如果有些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强的话,那么企业得到的出口退税额就有1/4的不稳定性。

  二、原来拖欠的退税额能否足额清退?

  另外,原来拖欠的出口退税额怎么办?国家通过什么样的措施来保证不再发生新欠?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新账不欠,老账要还”是此次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改革前经审核确定的累计欠退税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对截至2003年年底累积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从2004年起,中央财政开始贴息。为确保及时足额退税,不发生拖欠,中央和地方财政要足额安排2004年及以后年度出口退税所需资金。中央财政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增量将首先用于出口退税。地方财政也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需承担的出口退税增量资金,并确保到位。

  三、向银行贷款的难度会否因此增加?

  从信贷资金角度看,银行对外贸行业的贷款资金风险已经很高,如继续对外贸企业发放新增贷款,会进一步加大信贷资金风险。

  “银行必须提前作出判断,才能全身而退或减少出口退税调整影响外贸行业给银行带来的冲击。”银行人士称,可以预见,未来一两年内将收缩外贸企业的贷款规模,取而代之的,将是银行业大力向外贸企业推广国际结算服务,让结算融资成为外贸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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