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营老板昨日在为企业装修、购置办公家具、电器及小车等大宗商品的同时,也让自己及合伙人的家庭搭了“顺风车”,从而达到避税目的。这在以前是常有的事,但以后就行不通了。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我省地税部门就该通知正在向省有关部办理相关程序手续,一俟审批下来将立即付诸实施。
部分私企老板为避税耍歪招
据业内人士反映,一部分个人投资者(私企老板)由于缺乏税务知识并追求利润最大化,常常使用私人消费却由公司买单的避税手法。比如,老板以公司名义买车、买房却由公司买单的公私不分的做法,对老板和企业来讲是“双赢”:老板既“免费”得到了车、房却不用交税,而且能随用随报,以此降低工资水平,交的个人所得税便随之减少;而企业则把买车、买房的钱当作成本开支,也可以拿来抵税。私企老板避税可谓有方,做法很隐蔽,在账目上又不易被发现。
新规“堵漏”
鉴于私营企业越来越多,“公款私用”管理规范问题自然就提上了议事日程。现在,老板如果再这么干,车子和房子将被当作分到的利润,必须交税。同时企业的这些支出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据省地税税政处的人士介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的通知,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此外,通知还对个人投资者的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作出相关的规定。
不会给诚信纳税者增加新税负
省地税税政处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很快,确有一部分个人投资者因纳税意识不强,或为达到规避和偷逃个人所得税目的,而故意把公私混淆。这不仅侵蚀了税基,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还造成了投资者间的不公平竞争。
此次出台《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并不是针对个人投资者出台新的税收政策,而是在现行税法的基础上,对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予以明确,是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是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和补充,不会给依法诚信纳税的个人投资者增加新的税负。
省地税对待上述问题的态度一直很坚定。但在现阶段,税务部门在界定公私界限上操作起来有难度,提倡知情者举报,一旦核实将坚决查处。随着全员明细申报制度逐步确立及税务监控技术水平的提高,问题有望得到较好的解决。
湖南将规范个人投资者个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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