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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分配是难题 增值税改革全国推开尚待时日

2004-10-9 18:25 经济观察报·张刚 【 】【打印】【我要纠错
    “我不知道有这个说法。”针对有媒体称“增值税改革预计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选择一部分行业进行试点”这一说法,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明确地对记者说。此时,距离酝酿已久的东北税改启动时间不过一个月。

    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四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下发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东北增值税改革试点正式启动也就意味着整个中国增值税改革的开始。但是,相关专家谨慎地向记者表示,东北试点运行一年甚至一年半以后,即2006年左右,增值税改革才有可能在全国推开。

    东北税改艰难问世

    “我估计,明年不可能在全国推开。为什么呢?今年东北试点为什么推迟了这么久啊,本来就不想弄了。”一位知情专家对本报记者说。

    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就提出增值税改革的思路,但一直未见有行动。去年举行的中共十六大首次提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方略,2003年10月底出台的《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令不少东北企业对税改热烈期盼。然后东北税改实施时间几次反复,一直推迟到9月才正式启动。

    按照上述专家的说法,这期间,国税总局流转税司曾专门向国务院汇报情况,国务院的考虑是最早应该1月1日实行,后来推迟到7月1日,主要原因就是经济过热,需要宏观调控,怕再刺激投资。而现在已经接近年底,各方面认为试点应该尽快出台,一是二季度调控初见成效,其次是经济过热是局部性问题,东部过热,西部、东北不热。此外,“东北要技术改造,国家要支持也是早就宣传出去了。所以最后还是出台了。”

    不过,专家坦言,出台的方案跟原来大家希望的还是有些差距。最明显的是,与此前确定试点的八大行业不同,此次下发的《规定》中,在保留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六大行业的同时,作出如下规定:“从事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需实行《规定》的抵扣办法,由省级财税部门提出适用的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条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后,另行规定。”

    此外,《规定》中还明确规定了“增量抵扣”,即: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上述所列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纳税人有欠缴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

    黑龙江财政厅的一位官员认为:“中央最终采用‘增量抵扣’这样一个比较温和的税改方案并在现在推出,是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财政承受能力而作出的慎重决定。”

    根据《规定》,“具体操作办法及2004年的过渡办法还需另行制定”。目前东北地区相关部门正积极研究具体落实办法。

    推开要看“多个脸色”

    对于目前东北税改的做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更赞同在全国部分行业同步实施增值税改革,或是“全国上下一盘棋”,各个行业都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安体富所在的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曾拿出过一套较为具体的增值税改革方案。“我们建议可以在全国实行,但是实行过程中,第一年可以按照企业新购进的机器设备先抵扣40%;第二年可以抵扣到60%,这样用几年时间,就可以给它抵扣到100%.实际也是逐步到位。”

    不过,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钢并不认为明年在全国推开增值税改革是个“最好的选择”。“我认为到2006年或更长的时间以后,或许更合适。”孙钢说,“既然是税改试点,有些问题恐怕就要在试点的过程中才能反映出来,现在一时半会儿还看不出来,需要总结一下,如果匆忙推开的话,恐怕以后会有很多不可预测的问题。”

    实际上,选择东北地区的部分行业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既是中央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采取的重大措施,也是为今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按照要求,试点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有何问题要及时上报。

    与此类似,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也提出,东北税改推出一年至一年半以后在全国推开,是个“比较合理的周期”。

    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除了要总结归纳东北试点的经验外,还有多个因素不容忽视。

    首先就是税改的巨额成本。按照人们较为一致的看法,此次东北税改的成本为100-150亿元。“在东北试点,减收不太多,影响不算大。但是,如果全国推行,影响就比较大了,成本要1000-1500亿元。”安体富教授分析说。

    尽管有分析认为,从税制与财政收入的关系来看,增值税转型短期内肯定会造成财政一定幅度的减收,但从中长期而言,‘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正面、积极的,然而,以东北税改为例,具体到中央与地方的资金配套这一实质问题时,却也出现过由于分歧而导致的紧张局面。

    此外,安体富提出,增值税改革还要看经济过热与否的“脸色”。这从此次东北税改试点一波三折即可看到。现行分税制体制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利益的分配同样是个难题。

    对于增值税改革究竟何时在全国推开为宜,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没有多谈,但他表示国家的大政方针都已确定好了。然而,由于增值税是流转税链条上的重要税种,且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力,在东北试点启动后,税改在全国推开或许已经由不得决策部门过度地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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