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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多听听纳税人意见

2004-2-10 9:41 信息时报· 梁晖茹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期中央提出的税制改革前所未有地贴近老百姓的生活,首先是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燃油税将于油价处于一个合适的水平时开征,这是首次对讨论多年的开征燃油税有个明确的时间表。没过多久,又传来即将开征物业税的消息,广东省财政厅甚至提出今年就要开征物业税。除此之外,要把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改为综合征收,适当时候开征遗产与赠与税的议论也越来越多。 

  燃油税和物业税都是新税种,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开征后实际带来的影响谁也无法准确预计,如何将开征后的负面影响减到最低?记者认为就是要在开征前公开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达成一个全社会都能基本接受的方案。物业税的争议 

  物业税是财产税的一种,政府是希望以物业税代替目前的产税、城镇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从理论上讲,这些费用占了目前房价的20%左右,这就意味着开征物业税有可能把目前的房价降低20%。这无疑是普通老百姓的福音。不过对于已经购买了住房的业主来说就面临一个补偿问题,因为他们购房时实际已经支付了这笔税费,如何区别开征前后的房产?如何减免他们的物业税? 

  开征物业税也存在很大的技术问题,因为需要有关部门定期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每年按照评估价值对房地产所有者征税。而每个地区的物业何止成千上万,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无疑在专业型和数量方面都无法满足开征物业税的要求,万一征纳双方对评估价值有争议,需要哪个部门进行仲裁,这些都是要考虑的配套问题。 

  很多专家对物业税进行研究后发现,物业税税值会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比如公路、地铁开通后,随着交通、配套等设施的增设,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会提高。因此新的房地产税收方式会导致购房者在以后按年交纳税费时,有可能会比一次性交纳要承担的多,这种情况会产生一种“平买贵用”得现象,因此很多专家都提出,物业税应该是对拥有多套物业的富人进行的一种调节,对于广大只有片瓦遮头的老百姓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因此应该允许一个家庭拥有一套免税的物业。燃油税不应和油价挂钩 

  燃油税已经讨论了好几年,最近谢旭人透露燃油税将在油价降到一个合适的水平后开征,不过这种提法被业内人士批评为不科学。据说中央在论证开征时国际油价水平是每桶15美元,而目前已经涨到每桶30美元左右。业内人士指出油价高低是市场行为,不能指望其会为配合政府的政策而回落。况且即使现在回落到可以征收的水平,将来谁又能保证国际油价不会再上涨呢? 

  和物业税一样,燃油税也面临着一个补偿问题,因为燃油税是代替养路费的,辆用油多意味着跑路多,缴税自然也多,体现多用路多交税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是公平的,但是用油的机器不止有车辆,还有工农业机械、飞机,轮船等等,怎样保证他们的用油是免税的呢?据说目前有很多种补偿方案,但是都无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开征燃油税很可能意味着增加负担。因为现在养路费是固定的,而油价是变化的,加上国际形势紧张,油价高企估计会在数年内都难以扭转。 

  有专家估计燃油税开征后每升油要交纳1~1.5元的燃油税,记者接触到一些私家车车主和的士司机均表示,这个税率实际上会比现在交养路费的支出要大很多。征询公众意见是成功关键 

  改革或者是一项政策的实施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有没有从群众的角度考虑,有没有民意基础。这方面的教训有很多,例如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满足群众的个性化要求,允许车主自己编车牌号码,结果出现了很多政府认为不妥的车牌,最后这项政策只好不了了之。又如有的政府部门提出群众监督的观点,奖励群众拍摄违章车辆,结果引起很大的法律争议,这些都是听取民意矫枉过正的结果。听取民意在一些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尤其重要。而未来开征物业税和燃油税是直接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的,更加要让纳税人畅所欲言,达致一个全社会的妥协。 

  目前关于这两个税种还只有专家、媒体和官员的说法,开征时机、税率、补偿等等都局限在一个小范围内讨论。其实决策部门可以先把一个方案抛出,让全社会参与讨论,然后再修改,再讨论,直到大多数人都可以接受。火车票、机票价格都可以论证,这些与全体纳税人甚至子孙后代都息息相关的税种为什么就不能拿来让全社会参与制定呢?建议开征税费也搞个“听证会”,只要不走过场,老百姓还是受用的,至少在形式上释放了一种民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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