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这些别家的“传家宝”已引起了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注。有专家在看后称,虽然在各类博物馆也能见到一些类似收藏,但民间的此类收藏尚属首次见到,其中的盐税票对研究四川的盐业具有很高的价值。同时,这些藏品对研究家谱也有较高的价值。
该票为别家交纳的盐税,其纸质与现在的草纸类似,周围约有四分之一的部分破烂残缺,但核心内容仍保存完好。该票长24厘米,宽13厘米,其中有两框,上框为一梯形,上下底分别长6厘米、10厘米,其中印有清晰的“照票”二字;下框为一长方形,框长21厘米、宽10厘米。税票右端上印有:巴州正堂金、为征收盐税银两、别永锡,左端落款为:光绪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据别先生介绍,此契是他高祖爷购买住房、田地等财产,交纳税费后由当地税务部门发给的“四川国税厅筹备处官契”。其内容称,照得本省田房契税,经本处查照向章核定凡有业户投税,须按此交税并发给官契。该契的发放时间为1915年。
据称,这张收据是别家以前在交纳田赋税后领取的“征收田赋收据”,内容包括了业主姓名、住址,以及赋额、粮类稻谷和征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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