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去年全年增加2亿多元,与1994年相比,增长37倍
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统计,截至12月9日,厦门市2003年个人所得税收入首次突破10亿大关,达到了10.57亿元,比去年全年增加22354.02万元,呈高增长态势。
厦门市地税局组建10年以来共征收个人所得税44.93亿元,其中今年(截至12月9日)与1994年的2750万元相比,增长了37倍。
个人所得税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市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7849元,比前年度的16678元增收了1171元,比增7.02%。由于我市经济持续增长,企业效益大幅度上升,纷纷进行利润分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成为今年最大的增长点。另外,我市的住房二级市场活跃,也带来了“财产转让所得”的增长。企业效益日益好转,职工工资收入增多,也使得今年“工资、薪金所得”稳中有升。
个人所得税大幅度增长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市地税局进一步加大了征管力度。近年来,纳税人纳税意识不断增强,扣缴单位积极配合,为个人所得税征收创造了良好的纳税环境。今年年初,厦门市地税局又采取了5项措施,促进个人所得税增长。另一方面,地税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开展对社会热门行业个人所得税专项审核评税,加强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管理,这些举措都有效地深化了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个人所得税及时足额入库。
厦门个税收入今年突破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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