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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货行业发展获政策支持

2004-4-15 9:56 『中国税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商务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旧货行业的发展,要将旧货市场和网点建设纳入城市商业规划,在城市改造和发展中要给旧货市场留出发展空间,大中城市应鼓励在城乡结合部发展旧货市场。要为旧货市场、旧货企业、旧货个体经营户创造良好环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协调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关于经营旧货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同时从本地实际出发,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旧货企业的建设用地、行政收费等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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