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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出新规

2003-10-29 9:37 (中国税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最近,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称,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根据《对外贸易法》、《海关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进出口关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包括8章40条内容,明确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分配、期限、执行等方面的政策和办理程序。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涉及小麦(包括其粉、粒)、玉米(包括其粉、粒)、大米(包括其粉、粒)、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国家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分配,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分配。

    申请进口上述农产品的经营者,应于每年10月15日~30日向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在各地的授权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资料要在11月30日前报到两部委,两部委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数量和以往进口实绩、生产能力、其他相关商业标准或根据先来先领的方式进行分配。配额量确定后,在次年1月1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各自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目前,商务部授权机构名单和国家发改委授权机构名单已经确定,读者可查阅《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