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非典期间,哪些行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

2003-7-3 9:2  【 】【打印】【我要纠错
  非典期间,哪些行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自2003年5月1日~9月30日,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在2003年5月1日~9月30日期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实行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饮食业、旅店业减征、免征或缓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对出租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或降低征收定额。

  (三)对出租汽车公司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减征、免征或缓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出租汽车公司减免的税收必须全部用于调低出租汽车司机向公司上交的承包费(份儿钱)。
相关热词: 非典期间 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