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关乎每个个人、每个家庭的利益,在各大税种中,个人所得税一向以敏感度最高著称。近几年来,围绕它的修改,法律专家、税务专家、经济学家、政府官员不断进行讨论。显然,“必须修改、亟待修改”已取得了上到政府下至平民百姓的高度共识,目前面临的只是时间问题。
个案:深圳个税起征点实际高达1700元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为业界讨论最多的,当属800元的起征点问题。其中绝大多数的声音来自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国内最具活力的城市,也是“富人”聚集的地方,在月收入8000元尚不算富的广东,个税改革的呼声尤高。广州市民家庭收入连年居全国首位,缴纳个税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5倍。广东地税局统计资料显示,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开始的15.8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62.24亿元,9年平均每年增长33.79%,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一。
实际上,在广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执行的并非800元,而是1260元,从1999年开始执行。除了800元的法定扣除费用,每月增加的460元免税收入分为两部分:200元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生活补助费、独生子女补贴、上下班交通费、房屋维修费、水电费、住房公积金补贴、公费医疗等。为避免计算繁琐,所以平均为每人每月200元,作为免征额。这个标准经过广州市物价局核准。另260元为误餐费,每月26个工作日,广州地区每人每日补助10元。
对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800元起征点,许多经济发达地区在执行时往往灵活性较大。目前,北京的实际起征点是1000元,珠海1400元,深圳更是高达1700元。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钱晟认为这种绕过法律,演绎法律的做法,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改革的必要:能够纳入法律的最终要纳入法律,结束现在起征点纷争的局面,纳入到法制的渠道。
历史
800元起征点当年是个“高门槛”“若干年后,如果起征点问题再次成为讨论的焦点,说明我们的居民生活水平又上了一个台阶”,钱晟将讨论“不合理起征点”的现象视为一种进步,曾经的均衡被打破了,800元起征点低了,说明中国人富了。
今天在国内一些省市,800元成为普遍的工资水平,执行800元扣除标准已难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功能。而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出台时,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工资才三四十元,就是比较高的工资也仅在百元左右,而能够得上800元收入标准的全国不过几个著名的艺术大家梅兰芳、周信芳、徐悲鸿等几人。在《个税法》出台的时候,他们大多已经过世了。800元的起征标准,使得当时出台的《个税法》从实质上变成了一个对外的税种。按照规定,到中国来工作的外籍专家,工资不能低于800元。
个税起征点到底多高才合适
尽管个税最早来自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税制设置最为花哨的还数美国。不过其复杂之处并不在于起征点,而在税前扣除额上。起征点看似一样,扣除额却有着各种各样的计算方法。比如,孩子几岁以下扣除多少;单亲家庭与双亲家庭扣除额不一样;买房、租房扣除额也不相同。由于这种计算必须依托于高效、高质的行政体系,及其各种各样的统计数据,执行如此灵活的政策显然短期内难以在国内实现。因此,起征点就显得更加重要。
财政部科研所的报告建议,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至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
起征点多高才算合适?学术界对此大致有两种意见:一是全国统一为1200元至1500元,另一种是分地区给予一定的幅度差别,毕竟西部和东部的生活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对于这两种观点,钱晟更倾向于后者,并力倡该差别应与当地的物价指数、消费指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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