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纳税百强排行榜包括中国纳税五百强排行榜(总排名)、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上市公司纳税百强排行榜、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百强企业排行榜、七十行业纳税二十强排行榜。
一、各类排行榜是使用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监管的年缴纳增值税500万元以上或年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月报统计资料。进入排行榜企业的纳税数额均经各地税务部门进一步核实整理后产生。不排除有重点税源监管企业以外的、达到排行榜标准而没有进入排行榜的企业。
二 .各类排行榜所列纳税企业及纳税数据均为独立纳税企业在其税务登记管辖地区实际入库的全部税款,其中不包括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由于税收统计方面的局限,尚不能对各类企业集团纳税资料进行合并统计。
三、各类排名榜的行业分类,使用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七十行业纳税二十强排行榜中的行业划分,使用行业分类中的“大类”标准。
四、各类排名榜企业的注册类型分类使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1年《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标准。由于目前工商注册登记中尚没有“民营企业”划分规定,故仅对工商登记注册类型编码为17*的私营企业进行了排名。“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即国家统计局2002年《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中非公有经济中的私营经济部分,不包括非公有经济中其他经济成分。私营企业仅为民营企业的一部分。
五、对本排行榜所列统计数据,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