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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工薪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03-7-10 16:33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 】【打印】【我要纠错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

  (二)另各项补贴,可在税前予以扣除,即交通费、洗理费、书报费、煤火费、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奶费、市内误餐补贴等2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每月减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32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5%至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王某某月取得工资奖金收入3800元,其应纳税额为:(3800-1000)×15%-125=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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