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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收入可选分期纳税

2004-7-22 8:30 来源:北京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即日起,个人认购股票获得的收入,可自行选择分期纳税方式。

  通知指出,在取消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分期纳税审批后,如果个人取得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收入数额较大,则可由个人自行选择分期纳税方式,在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要在纳税申报时做出说明。不过,个人计算纳税的期限一经选定,就不能再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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