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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序列不列入遗产税是一种务实理性之举

2005-11-14 14:19 东方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在一些专家学者看来,征收遗产税是平衡贫富差距、调节社会分配的有效手段,有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但笔者却以为,不把遗产税列入征收序列是一种务实理性之举。

  首先在于,我国当前开征遗产税面临的困难重重。目前和遗产税密切相关的收入监控体系仍然是一个空白,很难对富人群体的财产进行有效的核算和监控。比如,产和投资收益可以监控,但其因收藏古董等所产生的收入是不好控制的。这些给开征遗产税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可以说是不可行的。

  另一方面,目前对我国公民开征遗产税的阻力和压力较大。纳税人为了逃税,势必要和税收机关展开“博弈”———在一些地区,富豪们已经开始为回避遗产税而将房产提前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这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由是观之,如果开征遗产税后没法操作或者作用不大,成为一个象征意义,还有开征的必要吗?在我看来,缩小两极分化,不是靠一个税种能够解决的,它需要的是整个体制、制度的协调配合,才可能平衡调节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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