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皂是奢侈品吗?用香皂洗脸洗手属于高消费行为吗?答案百分之百是否定的。但在11年前,香皂还是中高级洗护用品,被纳入了消费税征税范围。
1994年“诞生”的消费税,担负了两大职能,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引导生产和消费。11年过去了,原来被认为是奢侈品的,有的已变成百姓生活的必需品,如香皂。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的产品正成为高消费人群的消费对象,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产品正被消费者大量使用,这些产品至今还没被纳入限制生产和消费的范围,而按消费税的法理,它们不应“逍遥法外”。消费税确实有点老了,应该吐故纳新。
首先,应将不具有大众消费特征的某些产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如近几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及的高尔夫球、高档手表、豪华游艇等。在我国现阶段,高尔夫球运动仍然属于只有少部分高消费群体才消费得起的运动。高档手表多为进口产品,它们价格动辄上万,甚至上百万元,纯属奢侈品;而豪华游艇的购买者多为大富豪或大型企业老总,在大多数百姓还在为选择哪种出行方式更节约而烦恼的社会背景下,这种用于休闲或商务的豪华游艇理应被纳入引导生产和消费的视线。
其次,应将会产生环境污染的电池纳入征税范围。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种电池生产企业不少于2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有500多家。2003年,我国电池总产量约262亿只,电池销售总额约400亿元,其中出口204亿只,国内消费的国产电池总额约150亿元。由于各类电池都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为了体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通过对电池征收消费税的方式加以调节合情合理。
再者,大量消耗资源的其他成品油及实木地板也应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成品油中的汽油和柴油已被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而其他成品油,如航空煤油、燃料油、润滑油也都属于石油制品,石油又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必需的重要战略物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石油消费量显著增加,为了控制能源开发和调控消费结构,需要扩大消费税对成品油的调控力度和范围。目前国际上对石油制品征收消费税的国家其征税范围也普遍比我国广泛。因此,应该将其他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关于实木地板,据中国木材流通协会介绍,2004年全国实木地板产量8500万平方米左右,80%是用进口木地板坯材作为原料生产的,生产企业约有6000多家,规模一般较小,个体生产加工者居多,主要分布在上海、江浙、东北等地的乡镇。为了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料,保护生态环境,对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已成当务之急。
记者认为,此次消费税改革还应包括对现有部分应税品目的税率结构、征税范围、纳税环节等进行调整,如小汽车就该调整税率。
消费税虽不像个税那样被百姓熟知,但消费税的调整同样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取消消费税的产品,成本会降低,销售价格应下降;反之,被纳入征税范围的产品,销售价格会相应上升。所以,此项改革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百姓都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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