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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土地和房屋不征收契税

2004-10-20 19:32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继承土地、屋权属的有关契税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征收契税。

    在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作出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予行为,应征收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是在批复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时发出这一通知的,一并抄送各省、市财政和地税部门执行。业内人士认为,在遗产税成为热点话题的今天,税总作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土地不征契税”的批复,也从侧面说明了遗产税在近期不会开征,因为房屋和土地可以算是遗产中不可回避的一部分。
相关热词: 继承 土地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