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制度将于今年开始实行。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改进和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多元化特点,从源头控管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将全面建立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进一步提高代扣代缴质量,提升代扣代缴工作水平。所有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按照《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的填写要求,逐个栏目地完整填写每个纳税人(包括没有达到征税标准的个人)的有关情况。
同时,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仍然是各级税务机关强化征管的重点。《通知》指出,今年要着重抓好对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铁道、房地产、城市供水供气、出版社,以及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据悉,在改进征管制度的同时,税务机关还将紧紧依托信息化手段,在对重点纳税人建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化征管。一方面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和计算机管理能力,及时增补新的重点纳税人;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建档管理掌握的重点纳税人的信息,对信息进行认真比对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已经开发使用重点纳税人建档管理软件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软件,加大软件使用的覆盖面。通过对扣缴单位推广应用代扣代缴软件,实行代扣代缴全员明细申报。有条件的地区还要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将开发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纳入重要日程,并将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等原则,尽快组织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指出:今年税务机关仍将把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作为税收检查工作的重点。其中重点检查的对象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含各类中介机构)以及体育俱乐部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偷逃税案件,税务机关将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加强征管的同时,税务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做好政策咨询、纳税辅导等工作。通过多元化申报、电子缴税等多种手段,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便捷、规范、全面的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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