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税务总局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

2004-11-14 11:12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 【 】【打印】【我要纠错
  为了促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借鉴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我国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1998年试行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相关条款以及《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审计调查和税收调整工作程序底稿》的相关表书进行了修订。

  关联文章: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相关热词: 关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