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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小结税制改革

2005-12-18 11:40  【 】【打印】【我要纠错
  新一轮税制改革已走过两年的路程,然而,真正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只有农业税的免征。其他的改革措施要么是局部的,如东北的增值税转型试点;要么是微小的,影响人群甚窄,如减半征收股票印花税和股息红利税。

  我们期待着改革的提速,步子再大一点,速度再快一点。这不仅仅是因为一些改革本是理所当然,更重要的是,对于某些改革而言,一个好的时机并不容易获得。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接近年末,一场轰轰烈烈的争论突然展开了,这就是关于如何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争论。

  8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了由国务院起草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的最大看点是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

  该草案一经公布,即引发了社会的大讨论。一些媒体就此展开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这个费用减除标准达到2000元/月-3000元/ 月甚至更高。然而,10月底,人大常委会经过听证后通过的法案最终仅将该标准提高至1600元/月。于是,很多居民觉得这个上调幅度与自己的预期相差太远。

  2005年,有同样感觉的还有两种人:中资企业的企业主和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前者的失望缘于中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仍然没有任何动静,这让盼了很久的内资企业投资者们困惑——既然方向早都定了,为什么还久拖不决?后者的失望则来自于减税的不到位。国家于1月和6月先后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股息红利税的税率降低了一半,然而,这样的降税并未能让投资者们高兴起来,他们的期望是全免。其实,这样的要求并非不合理,毕竟,股息红利税确实是双重征税。由于政策不到位,投资者们并不买账,证券市场的继续下跌也就无从避免了。

  当然,征税者与交税者的目标永远都不太可能一致。但即便如此,有一个问题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那就是:中国的宏观税负到底重不重?

  小步走还是大步走

  中国的宏观税负到底重不重?对此,各方早已争论了多次。

  2004年,我国税收收入为25718亿元,GDP为136515亿元,两者之比为18.8%,这一比例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仿。然而,这仅仅是显性税收。

  显性税收是不包括当前政府的各种收费的,而在我国,政府的非税收入的数量仍然相当的惊人,甚至,连政府自己都不能知道一个准确的数字。据财政部估计,2004年全国政府非税收入规模约为10523亿元,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的39.8%。这些都是隐性的税收。

  很显然,计算一国的宏观税负是应该包括税收和非税收的。因此,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大约在27%左右,大大高于显性的税负水平。这一水平与澳大利亚相若,距美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30%-40%的税负水平也仅有一步之遥。

  然而,专家们认为,一国的宏观税负水平还是一个相对概念。如果一国的社会福利水平很高,那么即便税收占GDP的比重高一些也无所谓,如北欧国家就是这样。但是,如果一国的福利水平较低,而税收占GDP的比重又较高,则税负水平就相对较高了,因为纳税人会觉得他们更加“痛苦”一些。

  专家们指出,明确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才能明确我们以“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为主题的税制改革是该大步走还是小步走。以我们目前的税制改革速度,居民和企业的税负水平还会不断的上升。虽然,在短期内,这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但长此以往,居民受不了,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必然会危及经济的健康成长。

  两税合一的胜负手

  “税制改革的方案大致已经确定了。往何处走、怎么走、可以承受到什么地步、应当把握哪些细节,都已经有了。但是,在什么条件下能够拿出来,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于当前税制改革的进展缓慢,著名财税专家高培勇这样告诉记者:“其实,所有的改革都系‘两税合一’于一身!或者说,新的税制改革能不能顺利推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税合一’的进程。”

  高培勇说,以增值税改革为例,2004年7月1日,在东北地区开始试点。按理说,试点一年以后,就可以取得基本的经验,按原来的计划就可以在明年的1月1日开始在全国推开。单看这个税种,在明年1月1日推出是必须的。但由于我国采用的两法合并方案,是把税率统一调到26%或27%左右,这样一来,外资企业的税率提高了,改革的难度就很大。因此,财政税务部门的想法是“捆绑上市”,就是增值税的改革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合并在一起,由于增值税改革是一种普惠制的改革,因此把两者捆绑在一起一并推出,就可以大大降低改革的难度,一举能达到改革的效果。

  但是,接近财政部的权威人士日前向本报记者透露,有关部门不久前已将草案提交国务院,但未获通过,这主要是出于吸引外资的考虑。商务部的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我国引进外资的增幅明显回落,有的月份还出现了下降。1-10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84.11亿美元,同比下降2.12%。

  由于这样的阻力,两法合并的方案没有按预期的那样提交今年的人民代表大会,现在看来,最快的可能是,明年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2007 年上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即便这样,也只有到2008年才能实施了。那么,在两法合并迟迟不能推出的情况下,增值税改革是不是还要继续等待呢?

  对此,高培勇分析说,目前有两个选择:选择一,不等两税合一,明年就推出增值税改革。好处是企业立刻得利,而坏处是对未来的两税合一带来了巨大的困难,甚至会无限期的推延改革;选择二是接着等。那么最乐观的结果就是2008年1月1日与两法合并一起推出。但由此带来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增值税是一种链条式的管理,以发票来定税收。把东北三省的某些地区、行业封闭起来试点,意味着割裂了改革的地区和行业和其他地区和行业间的税收联系。在目前越来越开放的经济中,这种割裂很难持续下去。

  “税制改革的成败目前系于两税合一,而阻碍两税合一的最重要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是财政减收问题吗?不是。是阻碍了宏观调控吗?也不是。最重要的是利益割据问题。其实,不只是税制改革,能否解决利益割据问题是决定中国所有改革能不能顺利推进的重要问题。改革要攻坚,攻的就是既得利益的坚壁,如果真正能突破这个坚壁,两法合并就可以启动了。整个税制改革的棋就能下活,否则,就是一盘死棋。”高培勇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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