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有关汽车消费税改革的话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对于此次汽车消费税改革带来的影响,汽车业内也大都抱有积极乐观的态度。近日,就汽车消费税改革这一话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郑超愚教授和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的张孝德副教授。
《中国汽车报》:汽车消费税改革措施可能在近期出台,您认为此次改革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张孝德: 汽车消费税改革之于国内汽车消费结构的良性发展,肯定在相当大程度上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对汽车制造商而言,应是一个国家鼓励生产小排量汽车的信号,对于消费者们也同样是一个信号——国家鼓励消费小排量汽车。但是,这个信号的强弱取决于这次汽车消费税改革的具体措施。
郑超愚:汽车消费税改革,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变目前的消费结构,在客观上小排量车的数量会有所增多,这是好事。但是我个人认为,采用在税率上拉开差距以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的做法并不合适,从经济学上来看,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在哪个环节解决是最有效率的做法。目前汽车消费的不合理局面是由于油价的不合理造成的,因此要解决的根本途径是改变油价,而不是改变汽车消费税。我一直认为最好的市场结构是竞争的市场结构,均衡应当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政府调控的结果比不上市场自发的调节。
《中国汽车报》:从目前公开的几个方案来看,国家希望借此次改革改变目前汽车消费结构,提倡节约能源,您认为这些方案的可行性如何?
张孝德:政府调节汽车消费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对汽车产品价格的调节,拉开差距的税改自然会直接影响不同排量汽车的价格及其在市场上的需求,因此此次改革确实有可能影响目前的汽车消费结构。但从我目前看到的几个方案来看,这种影响非常有限。我目前看到的几个方案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每个相邻档次之间的差距都比较小,比如其中一个方案中1.0升以下排量的车征收1%,而上一个档次是3%,中档车和低档车之间税率差距过小,这根本不可能有效地改变消费结构。我认为,中国的国情和外国不一样,中国正在从排场消费阶段进入实用消费阶段,因此,要改变国内的汽车消费导向就必须下“猛药”,在低档车向中档过渡和中档向高档过渡的两个环节,必须体现税收的差距,这个差距至少应该在10%以上,而不能片面学国外的做法,每个档次间差距都不大。
郑超愚:我对于通过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来引导消费并不抱有太大希望。一方面固然是由于这种渐进式的税率难以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另一方面我认为,拉大差距的税率也同样存在很大问题,税收就是一种价格,国家把汽车分成几个等级收不同的税,等于人为制造了产品间的差异,相当于人为破坏了市场的均衡,最后只能导致市场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分配。
《中国汽车报》:您认为汽车消费税改革应当考虑和注意哪些因素?
张孝德:政府调控还是非常有效的。我认为,汽车消费税改革可以改良汽车消费结构,但必须注意的是,绝不能因此影响汽车消费,相反还要鼓励汽车消费,决不能把增加税收的念头打到汽车消费税上来。
郑超愚: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形成,只有错误制定的价格,而没有错误配置的资源,政府在实行汽车消费税改革时必须要相信市场的作用,市场会自发改变消费结构。政府其实也并不比企业聪明,制定政策时应当要充分考虑市场主体——企业的想法。对于汽车产业,政府需要做的有两件事:一是保障宏观经济的相对稳定;二是提供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
专家:汽车消费税改革要下“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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