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富翁以“下岗工人”的名义去避税,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没违法,避税就完全正常。
首先,老板们避税有什么错?企业和个人想办法避税不早就是客观事实了吗?别管他们采用的是什么办法,只要不违法避税就合情合理。问题的关键在于你的税制的设计,如果你的税制没有空子可钻的话,他想避税也没用。其次,既然这些千万富翁们“早就从单位下岗,好多已是小有名气的老板”,那么,他们的“再就业优惠证”是怎么来的?是不是符合相应的规定?如果符合相应的规定,人家又错在哪了?如果不符合相应规定的话,他们是怎么拿到的“再就业优惠证”?是这些千万富翁的问题还是管理部门的问题?
已经是千万富翁了,竟然还拿着“再就业优惠证”来申请免税,在道德上这肯定是说不过去的,但现在道德对一些富人还有多少约束力?
千万富翁以下岗工人名义去避税没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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