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累计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达25万家,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其亏损面高达51%。“经营红红火火,账面连年亏损”、“一面持续亏损,一面增加投资”,甚至许多亏损的外资企业还是国际同行业的佼佼者。外商投资假亏损的背后隐藏着什么?税务机关的调查表明,在过半的亏损外企中,除小部分属经营性亏损外,虚亏避税才是主流。
这些年来,是否有外商到内地投资、外资企业在当地所占比例的多少,似乎已经成了一个地方对外开放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全民招商年”、“项目建设年”之类的口号已经成了一些地方官员的口头禅。似乎招不来外商这个地方就不开放,招不来外商的地方经济就发展不起来。于是乎,各种冠以地方政府名义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外商投资的红头文件陆续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相继制定。一些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被得以重申;一些国家法律、政策没有明文规定,不限制也不鼓励的被予以默许;一些国家法律、政策限制不严的也以“擦边球”的方式准予突破,甚至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执法部门到外资企业的例行检查,也要经过当地政府“优化环境办公室”之类的机构许可才能进行。正因为如此,一些外资企业在内地的经营越来越红火的同时,国家的税收也在大量流失。
其实招商引资究竟给地方经济带来了多少好处,地方官员心中应该有一本明细账。可为什么一些地方还要赔本赚吆喝?根源在于不尽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和不正确的政绩观。有的地方给干部下达招商引资的指标,在“完不成任务就如何如何”的压力下,少数干部在同外商签订合同时不得不“滴血大甩卖”。在有的地方官员看来,减免税收是吸引外资的灵丹妙药,对外资企业是否存在偷漏税不要说不去检查,就是群众举报发现了问题也因为怕外资的撤股而包庇、放纵,长此以往,导致外资企业避税手法年年翻新,明明获取了高额利润却不用缴纳任何税收。
招商引资本来是件好事情,但是好事要办好。一是不能牺牲国家利益,对外资企业的税收要依法征缴;二是要确实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要适度,不能无原则地外商至上、盲目优惠;三是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要一视同仁,外资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内资企业也要同样享受,不能厚此薄彼,在保护外商的同时也要保护“国商”的积极性。在招商引资这件事上,衡量的标准只有一个:不管内资外资,能见效益才是好资。那种赔本赚吆喝、打肿脸充胖子、牺牲地方利益、好大喜功的事情,再也不能干了。
谁在导演外企的“避税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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