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达到欧Ⅱ和欧Ⅲ排放标准的小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的减征消费税作出调整。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将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同时促使我国的汽车提前达到欧洲Ⅲ号的环保标准。
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达到GBl8352-2001排放标准(即相当于欧洲Ⅱ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停止减征消费税,一律恢复按规定税率征税。新政策同时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达到相当于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30%的消费税。具体办法将另行通知。
我国对环保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始于2000年。2000年6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提出在国家主管部门审验合格后,对符合欧洲Ⅱ号排放标准的低污染排放小汽车一律减征30%的消费税。2001年8月15日,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当年12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第一批减征清单,上海通用、上海大众和神龙富康的47个型号名列其中。原有政策实施3年多来,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明显减少,同时也为国家节省了治理污染的巨额资金,此外还可减少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综合环境效益十分明显。
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人士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所有小汽车都必须达到欧洲Ⅱ号排放标准。基于此种原因,如果继续对达到欧洲Ⅱ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就成了一种普惠政策。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出台的针对提前达到欧Ⅱ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30%的消费税的优惠政策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关部门出于继续鼓励环保型汽车生产的考虑,适时提高了减征消费税的标准,以此鼓励和促进我国汽车提前达到欧洲Ⅲ号的环保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相关部门将及时总结在执行原有政策中取得的经验,在今年7月1日前公布针对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具体实施办法。
业内人士对此次环保型轿车消费税的调整也表达了相应看法。北京汽车商务网负责人张智认为,此次调整环保型轿车消费税的举措具有明显的象征意义,表明国家开始越来越娴熟地运用税收杠杆来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同时用税收手段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水平。汽车生产企业已开始从被动地改进生产技术,向主动改进生产技术转变。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具有良好的衔接性和预见性,可以让企业提前做到心中有数,为企业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方向。对于消费者来说,此次出台的新政策无疑起到了航标灯的作用,不仅能够使我国轿车的平均价格水平有所下降,也能让消费者在消费时更多地考虑购买符合欧Ⅲ标准的轿车,从而起到引导消费行为的作用。他认为,新政策对汽车销售商的影响不会像对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那样明显,销售商有可能在今年7月1日之前,通过一系列商业行为加快欧Ⅱ轿车的销售,同时加大对符合欧Ⅲ标准轿车的宣传力度,其进货也将更多地考虑符合欧Ⅲ标准的轿车。
环保小汽车提高减税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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