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往后,利用废油生产汽油、柴油,利用废胶鞋等生产轮胎、汽油、柴油、润滑油、煤气,从废塑料中提取柴油、汽油、煤油等企业行为将不再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而从事利用城市垃圾生产肥料、建筑材料(指城市垃圾中的建筑垃圾)、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城市垃圾填埋气发电等活动的企业如今却可以享受到国家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依据——《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这意味着从事循环经济的企业有了最新的减免税依据。
新修订的《目录》包括共伴生矿产资源、产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农林水产废弃物和其他资源的综合利用四大类。
记者从发改委资料综合利用司了解到,与1996年国家颁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相比,新目录修改稿适时调整了政策的着力点和覆盖面,在鼓励工业“三废”利用、解决工业污染问题的同时,重点增加了城市垃圾资源化、废水资源化、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等内容;对目前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如城市垃圾、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电池等的综合利进行政策扶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其迅速形成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并成为资源综合利用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税源;还将一些技术成熟、并有一定规模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向市场。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官员介绍,新目录删减了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不适应的内容,如利用废油生产的汽油、柴油,利用废胶鞋等生产轮胎、汽油、柴油、润滑油、煤气,从废塑料中提取的柴油、汽油、煤油等。由于技术进步,排放的环保要求提高,一些原来排放物现在已经成为生产工艺必备环节的一部分,新目录也进行了删减。在现阶段企业内部生产环节或结构调整已经可以回收利用的物质,新目录也做了删除,如利用铜、铝、镁屑生产的有色金属粉未及其制品,企业自主利用。在一定范围内自我循环或已经市场化的资源品质高或技术含量低的物质也是此次新目录中取缔的内容。
在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上,新目录着重列出了一个大的框架,比如城市垃圾生产肥料、建筑材料(指城市垃圾中的建筑垃圾)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城市垃圾填埋气发电等。增加了有关对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的利用内容。
新目录增加了有关回收利用的条目。如回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纸、废玻璃、废家用电器、废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增加了有关废旧家电等利用的相关内容。如增加利用废家用电器、废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废旧电子元器件提取的金属(包括稀有金属)和产生的产品。
新目录在农林水废弃物利用产品方面明确了环保餐具、建材产品、保健品、农药、肥料等企业可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综合利用司有关官员透露,《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今后还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进步发展的要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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