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银行卡跨行转接业务增设新科目

2003-8-25 9:30 来自:中国税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日前发布了《从事银行卡跨行信息转接业务的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3]23号)。该办法于2003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从事银行卡跨行信息转接业务的企业中执行。

  该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特别风险准备”、“业务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业务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有关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总分公司往来”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