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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2-3年可出台 设计成型不会一刀切

2005-12-1 16:39 青年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税总局表示将在“十一五”期间“择机出台物业税”,立刻引发广泛关注。昨天,出席首届台商置业论坛的多位专家向记者预计,物业税将会在2-3年内即行开征,但是税率较低,不会过多增加买人的负担。同时,相关专家表示开征理应针对群体差异、状况差异而区别执行,不做“一刀切”。

  最佳开征时机应在2-3年

  财税专家赵志耘表示,由于物业税设计已基本成型,又是完善税制、充实地方税种的重要步骤,3年之内应可开征。“但买房人大可不必担心,因为物业税将目前契税等与房地产有关税种纳入范畴,增加地方税的税种而不重复征税,不会过于加大负担。”

  征收标准不会“一刀切”

  信义不动产研究中心专家指出,物业税应该不会“一刀切”征收,如对居民的第一套住房可能不征收,对居民已购住房和新购住房区分征收,对开发商空置超过一定时间的土地和房屋征收等。“物业税最大的意义在于税收体制的完善而非拉低房价,因此市场各主体应该理性对待而不必夸大影响。”

  开发商会更注重质量

  专家还表示,当物业税出台时,市场可能会看到房价下调的空间,开发商就会通过使用更好的建材或加大绿化及配套设施、提高小区智能化水平等手段,继续保持房价稳定-房子品质的提高也是房价下调的一种变相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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