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基尼系数超过0.45的现状而言,开征遗产税对于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就在社会各界各执一词的时候,财政部“果断地”给这场争论划上了一个句号。仔细咀嚼楼副部长所言的不开征遗产税的缘由,会发现其中的一些硬伤。
个人信息不足够明晰,并不能成为不实施遗产税的理由。美国建国不久后的1797年,就开始征收遗产税,后来虽时征时停,但1916年成为了固定税种并一直征收至今。没有人会相信两百多年前美国的个人信息就是完善的,即使现今的美国税制中,个人信息方面仍有一定的瑕疵,但这并不影响遗产税的运行。
也许有人会说笔者在钻牛角尖──美国不正要取消遗产税吗?是的,四年前美国总统就签署了一项法案,从法案生效日起,遗产税逐步递减,到2011年全部取消。但我们不能忽略这一法案产生的政治背景,即小布什在竞选总统之前曾许过减税的诺言,上台后的他虽然是从经济角度诠释政府取消遗产税之决意的,但依然掩饰不住其行为背后的政治动机。
令人震撼的是,当美国一些富豪听说遗产税要废除时,异口同声地表示“抗议” ──2001年,120名美国富翁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声明,呼吁政府不要取消遗产税。这些人包括比尔·盖茨的父亲老威廉、巴菲特、索罗斯、洛克菲勒等。老威廉在请愿书中写道: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富翁们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有悖于社会公平,也违背了美国的创业精神。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我国一些富人先前只是听到了些许要开征遗产税的风声,就着急着把自己的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甚至还没成年的子女;而当这些富人们忐忑不安的心情与日俱增的时候,财政部却以单薄的“个人信息不清楚”为由将遗产税打入了地狱,从此让富人们欣然释怀。
一些专家学者关于遗产税开征可能会导致投资锐减与经济发展放缓的担心,有些杞人忧天的味道,深谙“成本-收益”之权衡原则的企业家,不会因为要上缴一定的遗产税,而放弃我国市场经济深化转轨的多重商机;对于征管难度大、社会成本高的担忧,则又患了避重就轻的弊病,遗产税开征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倡导一种 “大公平”的社会理念,并积极促进社会捐赠、慈善事业的发展。
可这一步终究没有迈出,这多少令人遗憾。笔者注意到,“不开征遗产税”的新闻刚上网后短短几小时,网友们的评论就如涌如潮达数百条,并且清一色地对财政部的“突然行动”表示了质疑,并投了反对票。从这一个细节当中,我们也看到了我国公共事务决策的制度性缺失。退一步来讲,普通阶层的人们在遗产税开征与否问题上丧失了话语权,但希望行政部门给出一个不开征的充足理由,总不算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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