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税收管理:强调法制化的同时不能忽视社会化

2005-10-9 9:3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参加财税工作整整20年,笔者深深地感到,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关心税收问题。

  税收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与生俱来就带有很强的社会性,需要全社会共同把脉,以利实现国家财政的良性循环。正因如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税收的社会化。据资料表明,日本有30余万税务代理从业人员,是税务人员的2.7倍;美国税务代理人员约有200万人,相当于联邦税务人员的60倍……他们自收自支,不领取政府的俸禄,却保卫了国家税收。

  然而,在这方面,我国滞后了许多。我们一味地强调税收的法制化,却忽视了税收的社会化。据资料表明,目前我国仅有税务代理机构2000多家,约有从业人员3.6万人,其中注册税务师仅为1万余人,税务代理人员与税务工作人员的比例为0.0375:1.不难想象,在一个缺乏社会必要的重视与支持的税收环境中,仅靠税务部门孤军奋战是难以捍卫税法尊严的。

  实事求是地说,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确实比较淡薄,不说有意无意地逃避税收,就是暴力抗税也屡见不鲜,主动申报纳税更是罕见。

  强烈的纳税意识是实现税收社会化的前提。而要保证税收的社会化,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则有必要大力发展税务代理事业,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税务代理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配合征管改革、维护国家税收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确能发挥出积极作用。这也被国内一些地方的实践所证明。今年,郑州市国税局就没有组织所得税汇算清缴小组,各企业的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中介机构。通过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全市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成效显著。

  当然,税收社会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还不能局限于“税务代理”一个方面。在税务机关和代理机构形成良性互动机制的同时,针对我国国情,还需要建立一个由工商、银行、公检法、海关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协税护税网络。有些税收,税务部门管得了却看不到,而代理机构看得见却不一定管得了;至于暴力抗税事件,那就更需要得到执法部门强力支持解决。

相关热词: 税收管理 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