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国内收入差距赶超国际 专家再呼吁开征遗产税

2005-12-13 10:48 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是搞平均主义、搞‘均贫富’,而是因为我国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不公平。”

  昨天,出席“第七届经济学家论坛”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教授表示:“收入分配要公平,关键在于税收制度和财政转移政策所起到的调节作用。其中,有四分之一的问题可以通过税收来解决,另有四分之三则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才能解决。”

  分配不公

  贺铿教授介绍,初次分配是要使投资消费保持在合理的比例。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投资率多保持在25%左右,消费率则在75%左右。

  我国的情形与这一比例却不相适应。2000年,我国的投资率是36.8%,消费率为61%,分别比这一时期的美国高出13.5个百分点和低14.3个百分点。四年后,这种情形进一步加剧。2004年,我国的投资率达到了44.16%,相应的消费率则下跌到了53%。

  “即使是在上世纪60年代的日本,投资率也只达到30%左右。”贺铿认为,日本后来发生经济低迷和经济恐慌,与当时的高投资率不无关系。

  初次分配的不公平还体现在,中国的财产性收入近年来越发增加,而相应的劳动收入却多年停滞不前。2000年的数据显示,中国收入最低的五分之一人口手中的财富仅为全社会总财富的4.72%;而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人口则掌握着整个国家50.24%的财富。

  据贺铿教授介绍,第一次世界经济危机爆发时,英国的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46%,这一比例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后下降到25%并一直持续至今。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法、德、美等国。在贺铿看来,引起那场经济大危机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分配不公,财产性收入过高造成的。

  财税调节

  贺铿说,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接下来政府将加大调节力度,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从初次分配的角度来讲,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从而让所有劳动者都有获得公平就业的机会;同时开征遗产税,使得大家竞争有个相对公平的起点;此外,还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从而使得初次分配处于比较公平的状态。”

  据贺铿透露,日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就《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时,他积极倡导将“最低工资制度”和对工人实行社会保障写入其中。

  贺铿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我个人认为,遗产税是实现收入再分配公平的最有效的途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也表示,社会主义就是要让社会剩余的大头归社会所有,开征遗产税则是必不可少的税制。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补充提出,当前城乡差距拉大的原因还体现在财权过于向城市、向政府上层集中。中央财政每年转移支付的6000亿元中,有57%的资金是以专项资金的名目划给了各大部委,这使得基层政府不得不通过“跑项目、跑部委”来获取资金。
相关热词: 国内收入 差距 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