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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因素“围困” 燃油税出台遇“中国式难题”

2005-10-10 9:51 东方财经 【 】【打印】【我要纠错
  早在11年前,我国有关部门就提出要开征燃油税,但至今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各种利益关系的掣肘———

  早在1994年就已提出的征收燃油税的话题,直到11年后的今天仍然是个“焦点话题”,这本身就充分说明制定与出台燃油税政策的“难度系数”有多么高。而且,随着近一年来国际油价翻了一个多头”,国油售价格,我国目前朝着设节约型社会时,燃油税这个敏感的话题一“浮出面”。

  “这车油耗高吗?”趁“十一”黄金周去购车的消费者,都会追问汽车销售员这个问题。除了车价、外形、内饰等常规因素之外,耗油水平的高低,越来越成为购车族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因为他们知道,在未来某个时间,中国的燃油税改革可能会“出其不意”地出台。

  迟迟等不来“最佳时机”

  其实早在1994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已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 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对交通车辆开征燃油税正式列入法案,开征燃油税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

  到了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国务院新闻办一次发布会上表示,燃油税改革方案已有了初步意见,但需要在比较合适的时间推出。而在今年3月全国人大记者招待会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也透露,前几年,财政部已经研究决定准备要出台燃油税,来取代现在的公路养路费。整个税收设计的方案,包括税票都准备好了,但至今没有出台。金人庆说,燃油税肯定会出台,但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

  今年9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燃油税问题议论已经很久,多数人都认为应当设置燃油税。之所以很长时间没有出台,是因为在油价有所回落时出台燃油税是最佳时机,但我们一直没有等来油价下降的机会。“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出台燃油税是必要的,这个问题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上。”张国宝表示。

  10余年过去了,国家有关部委论证了多回,权威人士表态了多次,给人的感觉是:燃油税出台是必然的,甚至方案都准备好了,只是在等待一个推出的最佳时机罢了,即油价低的时候。因为征收同样比率的燃油税,油价低时,消费者承担的税负会轻些,可能产生的冲击会弱些。

  诸多因素“围困”燃油税

  有关专家分析,从表面上看,燃油税“难产”的通常理由是“油价太高”。但究其深层原因还是燃油税涉及的部门繁多,关系庞杂,其中包括交通部、税务局,还有地方财政收入、地方和中央税收等,同时又连带能源、汽车等诸多产业。如何在这中间找到一个利益博弈的均衡点,让各方都能接受,这才是关键所在。

  根据金人庆的解释,燃油税的设计从总体上讲不会增加全体消费者的税负,但是因为部分消费的对象和个人使用油的量不一样,所以最后结构上的负担是要变化的。比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很可能它的税负要增加。税负一方面要加大,但另一方面,假如出租车不提价,汽车驾驶员的负担就会增大。同样,其他部门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需要研究怎样调整这些利益关系。

  专家指出,燃油税如果出台,对“两类用油消费者”造成的冲击会最大。第一类是“路外用油的消费者”,比如农用与渔用机械,如果征收燃油税,农民与渔民的生产成本就会提高,政府财政肯定要予以补贴。第二类则是一些“用油大户”,最典型的便是公共汽车与出租车运营公司。为它们“减压”可以用政府补贴与涨价“对冲”,但贴多少、涨多少都需要周密考虑,谨慎为之,要充分考虑到财政与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用税收杠杆促进节能

  近年来,中国在能源供需方面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汽车产业的迅猛增势,让中国的“用油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节约能源”已被提升到战略高度。因此,开征燃油税,利用这个“价格杠杆”推进全社会节能已是势在必行。

  有关专家指出,种种迹象表明,当今世界已步入高油价时代,想回到以前二三十美元的低油价时代已不太可能了。油价高,不应成为阻碍燃油税出台的主要因素,因为出台燃油税的本意,就是要促进消费者节约用油,正由于油价高,才更需要节约。具体操作上存在相当难度,也不应成为燃油税不出台的理由。

  燃油税是国际上通行的通过经济杠杆促进节油的政策,并不是什么发明创造,许多国家早于我们几十年就实行了,中国理应“与国际惯例接轨”。以汽油为例,美国的税率是30%,日本是120%,德国是260%,法国是300%。对于出台燃油税面临的所谓种种“难题”,他们都有解决的经验可借鉴。欧洲的高油税政策就促进了节油技术的发展和小排量车的走俏,对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而言,燃油税亦能起到积极作用,这个经验中国为何不“拿来”?

  其实,中国早有实行燃油税的“先行者”。从1994年1月1日起,海南省在全国率先试点实行“燃油费”,即对汽油车收取每吨1500元“燃油费”;对柴油车实行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收取的方式,每辆车300元。海南省内无论高速公路还是国道没设一个收费站,也就是说海南省的汽油零售价中已包含了过路、过桥费。

  有关专家指出,燃油税开征时要“有加有减”,以不加重普通消费者负担为原则。如果只是开征燃油税,而不同步取消过路费、过桥费等,“只加不减”,就失去了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意义。参照现行油品零售价,燃油税税率应在30%左右。

  为顺利实现“费转税”的转轨,有关专家建议,应委托对这件事没有利益关系的“中立”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拿出具体操作方案。而且,应由全国人大召开各方听证会,以求得最大共识,减少冲击与震荡。

  至于燃油税可能何时“出炉”?有关专家分析,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2004年12月11日起,国内成品油零售市场已全面开放,而从2006年12月11日开始,国内成品油批发市场将全面开放,油品供应将真正“市场化”,可能到时燃油税会“顺势”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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