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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纳税

2003-7-17 8:57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 】【打印】【我要纠错
  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1000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款=[(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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