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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设计师: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幕后的策划人

2006-1-31 0:0 中国税务报·曾霄 方雅莉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国税局、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叶双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告破。

  叶双凯,厦门市某广告公司老总,一个光环罩身的著名设计师。经查实,叶双凯以广告公司作掩护,幕后操纵他人注册成立多个公司,在获取一般纳税人资格后,以虚构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作为进项,在短时间内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疯狂赚取代开发票好处费,涉案金额1.32亿元。这是厦门市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并被列为2005年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局督办大案。

  一封举报信

  2005年5月,厦门市国税局稽查局收到一封举报信,内容只有寥寥几句话:厦门博申公司开给山东某煤矿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的。

  难道仅仅是一张票吗?稽查人员调出所有相关资料,对博申公司进行了全面的纳税评估。

  博申公司,2004年6月成立,注册资金50万元,销售收入6300万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775份,累计缴纳增值税金额仅1.7万元。

  从评估结果看,有两点非常可疑,一是企业销售收入与缴纳税额极不配比,二是所有的进项抵扣税金都是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同时,稽查人员还发现,这张被举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货物名称是煤。厦门地处东南沿海,并没有煤炭资源,这样一来,这张发票就显得格外蹊跷。

  随后,稽查人员赶往该公司的营业地点湖里区兴隆路某大厦,却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一家年销售额6300万元的公司,只开业不到一年,就“不翼而飞”。

  根据数据分析、现场勘察和案情分析的结果,敏感的稽查人员推断———这应是一起以套取一般纳税人资格为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案件。厦门市国税局稽查局迅速提请湖里区公安分局介入,对该公司展开全面调查

  一个“谭”姓女人

  随着调查的展开,办案人员却发现所有的线索都断了———公司已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曾某也不知所踪,调查陷入僵局。怎么办?办案人员忽然灵机一动:“对,逆向突破,从博申公司的受票方查起!”

  2005年6月14日上午,通过查询税务一户式信息系统,博申公司最大的受票企业———厦门某公司进入办案人员的视野。税警双方立即对该公司实施突击检查,在当场缴获的公司内部资料上面,清清楚楚地记载了该公司支付的手续费点数和资金流向记录。

  铁证如山,厦门某公司负责人李某不得不承认了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李某还交代,他们是经厦门某科技公司的汪某介绍,向博申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于是办案人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那家科技公司调查取证,汪某承认他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经一个姓“谭”的女人介绍的。

  可是博申公司的所有人员里都没有姓谭的,只有一个办税员姓唐,难道是她?经询问,办案人员发现,这个唐姓办税员与汪某口里的“谭”姓女人从年龄到性别都相仿。难道是巧合?办案经验丰富的湖里区经侦大队黄队长认为,这个“谭”姓女人极有可能就是博申公司的办税员———唐春林。

  幕后老板是谁?

  税警双方经过分析,不约而同把焦点锁定在这个叫唐春林的女人身上,她或许就是案情突破的关键人物。

  2005年6月15日,税警双方决定兵分两路,再次深入博申公司的经营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暂住地点,寻找唐春林的活动踪迹。一路办案人员来到博申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的暂住地点———莲花广场,面对已空荡荡的出租房,办案人员佯装成购房人员,向物业管理人员了解情况。在闲谈中,办案人员得到一个重要信息,法定代表人曾某暂住地点的房东叫叶双凯,并且和曾某一样都是漳州人。难道叶双凯也是同伙吗?

  这时,另一路办案人员传来消息,他们在博申公司的经营地点寻访时,已找到该处房产的房东。据房东说,他本人从未见过博申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当时是一男一女来办理出租的,无法完全确认那个女人是否就是唐春林。两队人马交换信息后,立即从公安局的户籍资料中调出叶双凯的信息和照片,并请房东辨认。房东十分肯定地说,租房的男人就是叶双凯。

  叶双凯这个名字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为什么一个在企业登记信息中不见“身影”的人,不仅“热心”地为博申公司张罗办公场所,还将自己的房屋提供给博申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作暂住处?如此不显山露水,却又忙前忙后,背后究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主犯双双落网

  2005年6月16日,税警双方决定双管齐下,全力寻找叶双凯和唐春林这两个关键人物。

  上午,办案人员分别向博申公司的会计卢某和厦门市房管局了解情况,均无收获。与此同时,办案人员得到一个好消息,借助技术力量,确认博申公司最后一次网上申报的地址在厦门市福津大街一带。

  随后,办案人员立即赶往福津大街,在门岗查看“人员进出登记表”时,办案人员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唐春林,上面记录着2005年6月9日唐春林曾来此搬移某些物品。并从保安口中获知,她上午刚刚离开,估计下午会回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苦苦寻觅的唐春林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办案人员立即决定就在附近守候抓捕。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苦苦守候了3个小时后,突然一个貌似唐春林的女子进入伏守人员的视线。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一个办案人员跟随居委会干部以计生名义敲开了房门,确认那人就是唐春林后,办案人员立即冲进去,控制了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了4台装有防伪税控收款机的电脑和IC卡、财务账册等资料,并发现博申公司等6家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和叶双凯等人的私章共24枚。

  办案人员一方面清理现场,一方面进行现场审问。晚上9时,经过强大的政策攻心,唐春林终于供出了叶双凯的住处。窗外,大雨倾盆,为了不让犯罪嫌疑人有喘息之机,办案人员毫不犹豫地冲入茫茫大雨之中。

  作为先头部队,湖里区公安经侦大队的小陈率先赶到叶双凯的住所。他刚刚勘察完地形,此时电梯从叶双凯所在的楼层缓缓而下。电梯门打开,电梯里站着一个稍有歇顶的中年人———此人正是叶双凯。

  从名设计师到阶下囚

  2005年6月17日上午,唐春林被刑事拘留,叶双凯被监视居住,两个关键人物已全部落网。根据掌握的关键证据和涉案人员的交代,叶双凯这个幕后老板的真面目被逐渐揭开。

  叶双凯,厦门市颇有影响的高级广告设计师。1987年他在厦门某艺术院校毕业后,多年来一直在广告行业里摸爬滚打。上世纪90年代以后,他的作品先后在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等地获得大奖,受到业界的肯定。但是,在这些名誉背后,叶双凯却有一颗不甘寂寞的心。面对广告行业的不景气,脑袋活络的他迅速寻找了一个“发财”之道。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他找了个傀儡法定代表人在前台,自己充当幕后老板,以老练的手段,策划了一个自以为“滴水不漏”的骗局。首先,他以获取一般纳税人资格为目的,先后注册成立巨邦商贸、利鸿商贸、博申公司等5家“空壳”公司。然后,以虚假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作为进项进行抵扣,疯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不引起注意,在获取所谓“代开手续费”后,他便让“空壳”公司神秘“蒸发”,再物色注册新的“空壳”公司。

  从2003年下半年到2005年5月,他非法牟利百余万元。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手段再高明的犯罪分子也难逃恢恢法网。一个原本受人尊敬的高级设计师就这样走上了一条罪恶之路。

  截至2005年底,根据各地回函和相关材料统计核实,该案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52份,票面金额合计1.32亿元,税额合计1938.36万元,价税合计1.5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近1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