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一年多时间,注册资金50万元的广西防城港市顺发车船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公司)及其下属的几家公司,利用虚假的收购经营活动,进行虚开废旧物质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质销售发票等一系列违法活动,涉税金额达5.1亿人民币。此案已于近期告破。
2005年上半年,防城港市国税局在对该市的顺发公司及其东兴分公司,还有其下属的东兴成霖再生资源分公司、东兴市桂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税帐摸底过程中,发现这4家公司存在利用虚假的收购经营活动,进行虚开废旧物质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质销售发票等一系列违法活动的苗头,初步估计其涉案税金额达1亿元。警方于8月30日立案侦查。
公安、国税两部门联合查明,顺发及其下属的几家公司,于2004年6月至2005年8月期间,利用虚假的收购经营活动,共虚开废旧物质收购发票5.5万多份,金额合计2.52亿元,涉及全国11个省市的1000多名出售人;同时为全国7个省市的52家企业虚开废旧物质销售发票997份,金额合计2.60亿元。
目前,顺发公司董事长陆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因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警方称,由于此案专业性强,税务部门在税务、财务业务上提供了大量政策性、技术性的配合支持。在查处此案中,搜查到的50多万份各种账单、票据,因需要作为证据而复印,因此按照每日800份的复印量来说,单单复印这些票据就损坏了两台复印机。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扩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