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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率先开展税收督察工作增加财政收入

2006-1-30 0:0 东北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为强化税收监管职能,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税收监察工作,对于税务机关应征未征、漏征、错征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通过加强税源监控,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加强税收监管,严格分税财政体制,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使税收监察机制不断完善。鸡西、大兴安岭、黑河、双鸭山等地财政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分别设立了政府税收监察办公室,与财政税政机构合署办公,赋予税政机构日常税收监督检查权,增加了财政收入。

  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税收监督工作中积极探索,明确了比较完整的税收监察工作职责,并通过严格税收入库、退库管理,避免违规现象出现。鸡西市通过建立税收监控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税收入库专项检查,查出混库收入1100多万元,并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针对煤炭行业税费流失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此外,黑河、双鸭山、大兴安岭等地、市也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督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大兴安岭行署水手督察办公室对本地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契税收入由1999年的21.1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142.4万元,增长了6.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