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北京市地税局为全市纳税个人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作正式启动,首批几十家代扣代缴单位万余名纳税人的2005年度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已打印完毕,将于春节前后由各单位财务人员从税务部门领取后发至纳税人手中。预计今年5月份以前,北京市近300万纳税人将获得北京市地税局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也就是老百姓通常所说的“税票”。
完税证明是由税务部门开具的证明纳税人已经按时缴纳税款的凭证。对于纳税人来说,完税证明不仅是自己为国家所作贡献的记录,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发展,其作为评价个人纳税信誉的证明,已经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日常生活当中。比如办理出国、贷款、购房、交通事故理赔等,都需要纳税人出具完税证明。
据了解,北京市地税局之所以能够为全市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得益于2004年1月1日正式运行的新的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这个系统详细记录了每一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情况,结束了以往税务部门只掌握各单位整体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却没有每个纳税人纳税记录的局面。正是这个税务档案的建立,让纳税人轻松获得完税凭证成为可能。
为了保护纳税人的隐私,北京市地税局为纳税人开具的是带有防伪标志的信封式完税证明,其外观与银行对账单相似,分为三联,折叠起来后经过机器自动粘贴,印有纳税人姓名和收件地址的部分,通过信封中间透明处显示出来。而完税证号、身份证件号、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的大写小写数字等内容,则被密封在信封内。即使是税务干部在操作时,也无法看到完税证明中的内容,不会发生泄密。
据了解,春节前后,凡是代扣代缴单位向北京市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合格的,各单位的纳税个人将陆续拿到完税证明。明细申报合格是指单位必须将每一名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入库税款与明细申报数核对一致。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提醒说,为了保证纳税个人缴税信息完整准确,请扣缴单位再一次检查本单位全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个人纳税信息有错误的、不完整的以及未申报的,须及时进行改正或补报。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纳税人这次获得的是2005年度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果纳税人需要2004年以来任何一个月份、任何一个时段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者是工薪收入范围之外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比如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明。也就是说,原有的取得完税证明的两个渠道依然不变,纳税人既可以通过单位财务人员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开具完税证明。
据悉,今后北京市地税局每年将为全市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