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高至1600元后,安徽省有200多万工薪收入者从中受益。”安徽省地税局有关部门日前透露,新的一年里,不考虑其他政策性因素,全省工薪阶层将减轻负担近9亿元。
据安徽省参加全国人大《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的人士介绍,如果不考虑纳税人收入增长的因素,2006年将有226万多工薪收入者达不到1600元的起征点,无须再缴个税。如果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允许在纳税前扣除的项目综合计算,实际上,个人总的免税额会超过每月1600元的水平。目前安徽省4金扣除的平均水平在240元至300元之间,因此每月大约有1900元的免税额。
另外,各方高度关注的最高额为400元的交通和通讯补贴是否纳入免税范围,据安徽省地税局透露,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将取消除税法明确规定外的所有其他免税项目,但鉴于相关政策尚未出台,安徽省目前仍将按原政策执行。2004年10月,安徽省职工按规定在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对个人交通补贴收入和通讯补贴收入按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扣除,这两项新增的补贴收入最高标准总和为400元,在当时就意味着个税最高免征额可达1200元。
个税免征额提高,个税收入减少,会不会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安徽省地税局有关部门算了一笔账:2005年全年个税收入22.6亿元,约占总收入的12.1%%。由于个人所得税同时又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地方占总收入的40%%,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约3.6亿元。因此对于全年几百亿的地方财政收入来说,影响不是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