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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制定进口税收政策鼓励企业成自主创新主体

2006-1-15 0:0 经济日报·孙勇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消息:“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制定并实施促进技术创新、鼓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进口税收政策。重点包括:

  制订“振兴装备业进口税收政策实施办法”,在国家确定的重大技术装备范围内,对国内装备业自主开发、制造重大装备所需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给予一定的进口税收优惠。同时,对相应的进口设备税收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停止实施进口相应整机的免税政策。将原用于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支出调整为对国内企业自主开发、生产设备的税收优惠支出,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支持国内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或国家重大装备研发项目的企业,制定专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用品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企业从事科技活动进口科研用品的税收优惠待遇,加大政策力度,大力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中心的研发活动。

  据悉,“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进口税收政策工作:适当调整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技术的政策,鼓励引进的重点转到促进国内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上来;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短缺、资源性产品进口的政策,加大力度实施鼓励科技、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农业发展的政策;逐步缩小内外资企业进口税收的差别待遇,统一内外资企业在进口税收领域的优惠政策;逐步实施进口税收税式支出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的财力状况,实现对进口减免税规模的主动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