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试点5年多以后,养老保险改革终于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日前记者获悉,在东北进行了5年多的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试点,现在扩大到了上海、天津、山东、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新疆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9月6日,国务院已经批复了这8个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方案。
这次获批的8个省市区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东部和西部的省份也兼而有之,“这更利于总结试点经验,表明中央政府决定以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方式,将做实个人养老账户工作向全国铺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对记者说。
新老划断
8个省市自治区改革方案的内容基本一致。获得国务院批复后,下一步这8个试点地区还将围绕改革方案出台实施细则。
这8个省、市、自治区上报的做实个人养老账户的改革方案,都将2006年1月1日作为“新老划断”的时间点。这一天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不做实;这一天以前已经参保尚未退休的人员,以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做实,以后的逐步做实;这一天之后参保的人员,个人账户从参保缴费开始逐步做实。
以湖南为例,其改革方案规定: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办法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2006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005年底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初期,湖南省为保证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降低,设立了新老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过渡期。
从3%起步
在东北三省的做实个人养老账户试点过程中,辽宁是从8%做实,吉林和黑龙江从5%做实。而这次8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改革方案定的起步标准是3%.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中央只规定了不能低于3%,然后逐步提高。”胡晓义说,8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改革方案的比例以后会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还要取决于个人缴费额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公布。
对于流动人员中参保人员的养老金领取问题,改革方案中提出,参保的流动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及其储存额可以随同转移。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可以继承。
辽宁省的8%起步标准中,中央财政对5%中的75%补助,地方财政做实5%中的25%,另外的3%靠基金的征收来弥补。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的补助方式与辽宁省相同。这次对新增8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的具体补助数额仍是按中央负担75%、地方负担25%的比例分配。
与东三省试点不同的是,新增8省市区的个人基本养老账户做实采取动态做实、半动态补助的办法。
“动态做实,就是个人账户做实的数额随着个人缴费工资的增长而增长;半动态补助,就是中央财政对已做实的部分(存量)实行定额包干补助,不再随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的变化重新调整。”湖南省政府有关人士介绍说,这次做实个人养老账户,对新增做实的部分,以当年个人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补助数额。每做实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补助0.7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3.75个百分点;每做实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助0.25个百分点。
国务院要求,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要列入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
投资委托基金会
“个人账户做实之后,增值保值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绍光表示,现在辽宁的钱存在银行,吉林的交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这都不是成熟的做法。
在批复的8省市区的个人养老改革方案中,将做实个人账户的资金分为中央和地方两部分区别性地进行增值保值。因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的资金,由试点省份政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诺较优惠的收益率。
改革方案规定,中央财政补助之外的个人账户基金由试点省份政府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并负责保值增值。按照改革方案,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对此,李绍光建议,随着做实个人账户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的管理应该有集中的模式,至少是省级以上的机构来对基金进行信托的投资。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可以做这件事,但我认为,像这样的机构应该有几家,形成竞争的态势,让地方有所选择。”李绍光表示,中央投入的那部分做实个人养老基金,也应该有更多的选择委托投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