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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改变对华蘑菇罐头反倾销税率裁决措施

2006-10-6 15:16 农产品加工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获悉,今年美国改变对我国蘑菇罐头反倾销税率裁决措施,将不再对应诉企业作逐一调查核定,而是抽查有代表性的企业(公司)以裁决它们各自的反倾销税率,未被抽查的相关企业(公司)则采用所有被抽查企业反倾销税率的平均值。在美国2006年预计抽查的名单中,福建漳州裕兴果蔬有限公司被列入其中。

  1998年起,美国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蘑菇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由于美国反倾销案件审理周期长、占压资金、款税回溯征收性、程序复杂、案件的最终结果难以预料,企业应诉需花费大量精力和巨额律师费等因素,许多蘑菇罐头生产企业被迫退出美国市场。目前,福建仅剩漳州裕兴果蔬有限公司继续参与反倾销应诉。

  漳州裕兴果蔬有限公司是我国输美蘑菇罐头最主要的生产厂家之一,2005年该公司凭借出色的管理和严谨的数据,最终被裁以1.5%的低税率赢得“日落复审”的反倾销诉讼,比2004年初裁决税率减少2.42%.目前,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正积极帮助该企业做好迎接美国商务部来华调查相关准备工作,力争取得更低的税率,为中国蘑菇罐头继续进入美国市场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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