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欧盟反倾销“大棒”最终还是砸向了中国的制鞋企业。此事引起业内强烈震荡,业内人士对此作出了各式各样的解读。法制日报记者从法治视角入手,采访了相关人士和专家,剖析欧盟反倾销案存在的严重法律缺陷,并就如何打好反倾销的“法律自卫战”提出对策。
“欧盟终裁并不意味着‘一槌定音’,从法律上说,欧盟的终裁结果仍是可以改变的。”温州市鞋革协会秘书长谢榕芳10月10日下午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介绍说,这几天,温州市鞋革协会正组织重点制鞋企业与律师坐在一起“排阵”,在欧盟终裁身上“捉漏”。
谢榕芳所说的“欧盟终裁”就是10月7日欧盟砸向中国制鞋企业的反倾销“大棒”———从10月7日开始两年内,中国所有出口欧盟的皮鞋和童鞋都要被加征16.5%的反倾销税。
几天来,这一消息成为素有“中国鞋都”之称的浙江省温州市最受关注话题。采访中记者发现,面对这起欧盟历史上涉案金额最高的对华反倾销案件,我国的制鞋企业没有丧失斗志,而是筹划如何借助法律的力量,力求突破欧盟反倾销的重围。
欧盟反倾销案来龙去脉
这起欧盟历史上涉案金额最高的对华反倾销案件由来已久。
中国部分鞋类出口一直受到欧盟的配额限制。2005年1月起,欧盟取消了部分鞋类产品的配额限制,业内人士一度以为中国鞋类产品进军欧洲市场将从此畅通无阻。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包括德国、英国、立陶宛在内的几乎所有欧盟国家突然对进口中国鞋实施预先控制。有关专家认为,取消配额限制并不意味着欧洲鞋类市场已经彻底对国内鞋企开放,而仅仅是欧盟准备实施新的贸易壁垒的前兆。
果然,意大利鞋业协会很快向欧盟提出了对中国所有进口欧洲鞋类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诉。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欧盟不顾多方反对,分别对中国出口的劳保鞋和皮鞋发起了反倾销调查。2006年3月,欧盟各国部长会议通过决议,从4月份开始对中国鞋类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将在6个月内逐步从4.8%上调至19.4%.这一临时性措施的期限到今年10月6日期满。
今年4月份以来,欧盟委员会一直在考虑如何控制亚洲特别是中国鞋类的进口。先后提出了两套终裁方案。
“第一套终裁方案”是在今后5年中,欧盟每年对来自中国的1.4亿双皮鞋征收正常关税,对于超额部分加征23%的关税。然而该方案被认为太过“宽容”,未获通过。
“第二套终裁方案”建议对从中国进口的鞋类统一征收16.5%的反倾销税。这一建议又遭到13个欧盟国家的反对,仍未获通过。
10月4日,欧盟25个成员国常驻欧盟代表就法国提出的一项对中国和越南两国产皮鞋实施反倾销的“折中方案”进行了投票,通过了这项方案。根据这一方案,欧盟从10月7日起,对中国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为期2年。此前不包括在临时性反倾销征税范围内的童鞋,也被纳入正式反倾销征税范围。
欧盟裁决存在严重法律缺陷
“欧盟对华皮鞋征收反倾销税,是对少数成员国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屈从,是‘损人不利己’的短视行为。”10月8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发表谈话称,2005年以来,中国皮鞋对欧出口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实施10年的配额体制终结后,中国出口潜力得到释放,与倾销毫无关系。“欧盟鞋类产业由于劳动力成本高、技术投资不足已不再具有比较优势,将这一现象归结于中国产品的进口是立不住脚的。”
“奥康集团在与意大利第一大制鞋企业GEOX合作后生产的GEOX鞋,订单价比巴西生产的GEOX鞋单价还要高1欧元。在欧洲市场上,70%的奥康鞋单价在20至30欧元,根本不能算是倾销。”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王振滔说,欧盟征收反倾销税,必将导致欧洲市场鞋价上涨,最终损害的是欧洲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负责人则认为,欧盟此次的反倾销方案存在严重的法律缺陷。他说,欧盟指责我企业存在所谓的销售比例限制、出口补贴、非市场化租金等问题都是没有根据的,特别是所谓销售比例问题,所有在华外资企业均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自由决定内外销的水平和比例,欧盟却无视这一事实,以此作为否决我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依据。此外,欧盟在此案中还存在替代国选择不合理、抽样代表性不足、损害及因果关系评估不全面、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法律缺陷,这些做法都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温州市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建政曾留学英国专攻欧盟法律,归国后受我国企业之托打过多起国际贸易官司。他告诉记者,欧委会在此案调查、裁决中违背了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原则,25个成员国在最终投票中,有12个成员国反对采取措施,只有9个国家支持,这说明欧盟的反倾销裁决存在问题。
洪建政认为,欧盟此案不但实体上而且程序上也严重违法。第一,将之前不在反倾销范围之内的童鞋,也列入征税范围;第二,违背了欧盟的反倾销法,随意将反倾销时间改为2年。洪建政说,按欧委会的法律规定,反倾销时间通常为5年,而这次欧委会出人意料地改为2年。这一方面说明终裁结果并未在欧盟内部达成一致,另一方面,2年期限将大大影响到中国鞋企出口及产业发展,等于隔一年又要打一次“官司”。第三,欧盟对终裁结果的计票方式不诚信。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这次终裁投票,欧盟25个成员国有12票反对,4票弃权,9票赞成,按照这个结果,反倾销应该已被欧盟自己推翻。但欧委会为了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竟然将4票弃权票也计入赞成票,因此赞成票才会由9票变成13票。
应对反倾销的“法律自卫战”
10月9日下午5点,温州、广东和泉州3地鞋革协会组建的“欧盟反倾销应对联盟”,发表了《关于欧盟对中国皮鞋反倾销终裁的严正声明》,再次进行集体抗辩。
声明说,欧委会的终裁结果带有明显的贸易歧视,存在严重的法律缺陷。这一结果不仅损害了中国鞋企的正当权益,也无益于提高欧盟鞋业制造商的竞争力,欧盟皮鞋进口商、零售、批发商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将同时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害。声明表示,将保留通过WTO起诉欧委会的不公正裁决的权利。
“实质上,自欧盟发起对华皮鞋反倾销以来,我国的制鞋企业一直没有停止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外经贸局进出口公平贸易处处长周小平10月9日对记者说,我国企业在运用法律程序应对反倾销案的态度上,变得更加积极,这与前些年形成了鲜明对照。
记者了解到,经过初步协商,温州制鞋企业准备通过3条法律途径,寻求改变欧盟的终裁结果。
根据WTO的法律规定,WTO成员国如果对他方作出的反倾销裁决不满,可以向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争端委员会提起申诉。“这种申诉的主体只能是政府。”据洪建政介绍,自我国加入WTO以来,还从没提起过这样的申诉。不过,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日前指出,“我国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受这一谈话的鼓舞,目前,温州鞋企正在积极准备材料提供给国家商务部作为决策、交涉参考。
企业和协会历来是国际贸易争端的应诉主体,在欧盟作出裁决后,我国鞋类企业、协会仍然可以通过国际规则进行抗争,具体而言,就是“民告官”,组织鞋企向设在卢森堡的欧洲初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洪建政说,根据欧盟法律,如果对欧盟的行政裁决不满,中国的出口商、欧洲的进口商甚至欧洲的普通消费者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初审法院裁判结果不满的,还可以向欧洲高级法院上诉。王振滔告诉记者,上个月,奥康集团就花费200万元人民币聘请欧洲一著名律师行,向欧盟提起确认市场经济地位诉讼。谢榕芳今天也表示,温州市鞋革协会目前正在酝酿联合抗争,筹划集体提起行政诉讼。温州一些著名出口鞋企康奈、东艺、红蜻蜓的相关负责人也纷纷表示,如果温州市鞋革协会牵头,不管费用多高,他们一定积极参与,决不会放弃应诉。
“除上述两种途径外,中国鞋企还可以利用每年一次的年度‘复审’,为自己争取翻案的机会。”谢榕芳说。
谢榕芳告诉记者,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欧洲的公司已表示将对欧盟漏洞百出的非法决定采取法律诉讼。欧洲鞋业进口商和零售商协会会长保罗。维尔里普斯说,不仅这个决定,整个调查过程都存在各种各样的程序性错误。目前他们正在考虑是否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综合这些因素,如果沟通得当,熟悉欧洲政情和法律运作规律的欧盟进口商、经销商完全有可能成为中国鞋企通过司法途径反对欧盟裁决‘统一战线’的重要力量。”
“欧盟终裁文本很长,共41页,里头的确有不少法律缺陷。”洪建政说,其中最主要的缺陷是针对中国鞋企反倾销中要求市场经济地位或个别待遇的申请,除了给予一家外商投资的耐克公司9%优惠税率外,对其他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一概不予认可。
洪建政说,市场经济地位或个别待遇主要有5个标准:企业有自主经营权、完整的财务报表、税率等不受国家操纵、国家应有破产法、价格法与企业自主定价权。对照之下,应该说,温州的许多提交申请企业基本都是符合这些标准的。但是欧盟终裁无视这些,在认定市场经济地位上受政治因素影响而放弃法律标准,宽严不一,随意性和歧视性很大。中国鞋企如果提起诉讼,有望在这方面获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