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位于安徽省西北部的临泉县调查发现,这里的农民对农村税费改革感受并不强烈。
安徽省2000年在全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2001年,农民负担与税改前比,人均减负近200元,减负后的农民感受应该是很深的。如今6年过去了,但事实并不如此。是政策落实不到位?还是别有隐情?
对税费改革感受不深缘自地少
“以前每亩地往镇里上缴各种税费也就七八块钱,现在这些钱又都免了,我们家又不缺那几个钱,没啥影响。”临泉县城关镇古城大队王秀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王秀真,看上去约60多岁,家有五口人,她告诉记者:“高的、洼的全算上,也不到两亩地,能长庄稼的只有一亩三分。”
根据临泉县农村经济财政管理局局长赵学军向记者提供的数据,税费改革前,农村农田每亩“开销”是1139.7元,现在每亩1054.53元,减轻85.17元;人均负担由121元降到26.03元,减轻了约94元。临泉县统计局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是1753元。
从总数上看,农民的负担与以前相比明显减轻了。
这对拥有大量土地的农民来说也许是一件值得高兴事情。但事实上,在临泉这样的人口大县,真正拥有大量耕地的农民是少之又少。
记者在临泉政府网站看到,全县耕地165万亩,人口200.3万,粗略估算,人均耕地占有量仅0.82亩。
2005年国家粮食直补增加了3000亿,层层分摊下来,真正到农民手里的不过10多元,而这不到20元的补贴,由于种种原因大多还都没兑现。
地少,人多,增收缓慢,成了临泉的县情。对一户普通农民家庭来说,孩子上学、医疗费加上“人情世故”所花销的“份儿钱”,仅从土地上的收入,是远远不够的。
记者见到临泉县邢塘镇周庄村村民代秀兰时,她正在大马路边晾晒自家的玉米和花生。她说:“我们家六口人,丈夫、两个儿子都出去打工,家里只有我和媳妇还有8岁的孙子。”说完她指着旁边正在收玉米的妇女说,“她家就剩她自己了,都出去了。”
在临泉县,每到秋收季节,农民都会把从地里收割的所有的粮食摊到马路边晒干,这样便于储藏。记者看到,每户人家所占的晾晒面积不过5-6平方米,多的不超过10平方米。
在临泉县姜寨、城关、邢塘、牛庄、杨桥、于寨等几个乡镇采访时,记者听一些农民反映,很多村都成了“留守妇女”村了:年轻力壮的男子都出去打工,逢收割季节,他们才回来几天。
记者了解到,2000年,临泉县剩余劳动力有70万人,向全国各地输出劳动力在45万人次以上。现在出去的就更多了,为了养家糊口,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走向城镇。
建立长效的农民增收机制
针对这一现象,安徽省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孙自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土地的集中流转滞后于农村劳动力的集中,一家一户小规模的经营,不可能依靠农业取得很大的收入,必须扩大适度的规模经营。但目前农村土地“流而不转”,使农村的土地难以集中,导致适度的规模经营不可能做到。如此一来农民如何增收就是一个伤脑筋的问题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免税减负对农民来说只是相对的,且是一次性的,如何在制度上建立农民增收机制,才是最关键的。
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农业税的减免要和物价调整“配套”起来,像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价格应该是平稳的,甚至应该下调。在农民税费减免的情况下,农资价格的上涨把农民减负的收益冲淡,如此一来,农民就感觉不到税费改革对农业生产有多大帮助。
“通过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让他们获得一技之长,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外出务工,收入也能相应提高。”孙自铎说,劳动力在进入市场之前,所获得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应该是公平的,这是政府应该承担的事情,而且这样做的效果是“立竿见影”。
孙自铎认为,从税费改革的公平角度来说,义务教育应由政府“实实在在”地承担,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另外,要保证税费改革后农民的负担不反弹,还应降低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
陈瑜认为,农民是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的最大消费者,根据消费资本化理论,种子公司这类的农资公司应把农民的购买视为一种投资,公司把自己赢利的一部分,返给农民,这样才能使农民得到实惠。
“政府引导作用很重要,现在工业应该有意识地,自觉地反哺农业;一是规避由农资涨价带来的农民负担增加,二是返给农民的利益,这样农民收入才能切实得到增加。”陈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