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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汽车零部件争端表态 中国有权打击逃税

2006-10-27 13:58 商务部 【 】【打印】【我要纠错

  10月26日, WTO争端解决机构应欧盟、美国、加拿大的再次要求,决定成立家组审理上述三方针对中国进口汽零部件的管理规定所提起的争端。

  商务部部长助理、新闻发言人崇泉今天就此表示,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实施的有关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税差规避海关监督、偷逃关税的行为,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相关规定符合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也符合WTO有关规则。中方在此前与欧盟、美国和加拿大进行的磋商中已对此予以澄清,并对通过谈判解决问题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因此,对于欧、美、加再次要求设立专家组的做法,中方非常遗憾。

  崇泉说,加入WTO五年来,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措施,在市场准入方面已为其他WTO成员提供了空前的开放机会。汽车整车的平均关税,已经从加入时的80%降低到目前的25%,汽车零部件的平均关税已经从30%降低到10%,而且取消了配额和许可证制度。这些事实都说明中国政府对于履行加入承诺和遵守WTO规则是认真和严肃的。崇泉强调,根据中国加入WTO的相关法律文件,中国有权对汽车整车征收比零部件更高的关税,也有权依法对规避行为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