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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 减少国税人情税

2006-10-20 10:25 大河网-大河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以前,纳税人遇到税收问题,还可能会找国税局的熟人,少缴点税或少罚些钱,但税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后,谁敢违规办理纳税事宜,计算机立即进行过错记录,而这个税务人员就要受到处罚!”昨天,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规范税收服务经济”系列采访活动在郑州启动,省国税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我省国税系统推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利用电子手段,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2002年6月,我省国税系统开始实施此制度,用计算机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控考核。税务人员若有过错,计算机可以直接显示,这样避免了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执法随意甚至以权谋私的问题,保证将“依法行政”落到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使用该系统以来,执法过错逐月递减,4年来,全省累计追究过错责任人56123人次,并通过该系统立案查处6起违纪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

  “计算机监管的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是否处于监管之中?”昨日下午,在金水区国税局,记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领导也是被监管的一个点,他的工作出现过错,也要被扣分被罚钱!我们局一个副局长今年3月就是因为代批文书没有按规定签批,从而被扣了2分,罚了200元钱,而局长也因连带责任被扣了1分,罚了100元钱!”金水区国税局任闽涛局长对记者开诚布公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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