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化名)是沈阳一所重点高中的高三班主任,每个月的工资1000多元,但校外补课兼职的收入却是工资的四五倍,但这些收入她从来没向税务部门申报过,也没缴过一分钱的税。在沈阳,像王杰这样通过兼职获取高额收入者并不在少数。
昨日,北京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地税部门开始试点个税全员全额征税,明确表示将兼职收入纳入个税征收范围。记者同日采访沈阳市地税部门了解到,沈阳对兼职收入同样要求缴纳个税,但专家表示,监管起来难度较大。
兼职收入也应缴税
据沈阳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沈阳按照1600元扣除额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1600元的标准包括所有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纳税人无论是在自己单位取得的工资收入,还是在其他单位兼职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应该纳入个税征收范围。
据了解,目前沈阳对重点纳税人,实行的是“双向申报”方式。除了扣缴义务人正常申报外,还要自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到各税务所申报。像一些外企的高管,税务部门会根据用工合同,工资发放时,按现有汇率,计算税额,开具完税证明后,到外管局办理。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沈阳的重点纳税人在50万以上,主要是年收入在8万以上的人群。
专家表示监管有难度
但对于那些通过兼职取得收入的隐形高收入者,税务部门发现其逃税情况比较严重。补课收入高出平时收入数倍的中学教师、出诊的医生、到外校讲课的高校教师等,全部掌握他们的缴税情况就比较困难。
据有关部门调查,沈阳在职教师中有一些教师有在校外定期或不定期兼职补课的情况。辽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吴旭东表示,对于那些有隐性收入或是以隐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高收入者,一直存在监管方面的难题。如专家教授的讲课收入、瞒着单位接私活等,这部分人的收入大多是以现金取得,经济往来无据可查。
据其介绍,由于目前沈阳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大多是单位代扣代缴,并不细化到个人。对兼职收入的征管还有一定难度,主要依靠纳税人的自觉性。 如果实行个税全员申报,每个人缴了多少税都将上报,兼职者一个月的总收入到底有多少将会一清二楚,想逃税也就没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