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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个税全额扣缴申报本月试点

2006-10-12 8:34 北京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昨天公布《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从本月起,本市各区县被选中首批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试点的单位,将率先实行对包括工薪所得在内的九项个人收入进行全额扣缴申报。

  暂行办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或个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都要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对于高收入人群担心的收入隐私被公开问题,暂行办法也人性化地给予了保护。暂行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保密或故意泄密的,将按照《征管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目前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试点,即在各区(县)选定1.6万余户单位率先进行全员全额申报,涉及的主要都是金融、保险、房地产等高收入行业,但也包括有代表性的个人所得税零申报企业。市地税局将根据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市试点的进展情况,待时机成熟即在全市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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